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j.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911,电话:0577-67257411。

一、总体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政务公开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的方式等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求凡是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切实做好了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努力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五公开”有关规定,加强政务公开的体制机制建设。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0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4条。分别为机构简介16条,包括机构概括1条,领导信息7条,内设机构及岗位负责人5条,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3条;政策文件及解读2条,规划计划1条,通知公告26条,人事信息1条,行政执法107条包括行政许可12条,行政处罚77条,行政监管18条;财政预决算5条,包括财政预算3条,部门三公经费2条;河长制工作10条, 环境审批公示512条,生态污染防治效果16条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6条,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2条。

(二)依申请公开

切实做好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2件依申请公开申请人均为自然人,申请目的为毕业论文所需等,申请方式包括为网络申请,涉及内容永嘉县2013年至2016年综合水质状况以及全年工业废水排放量、2014年永嘉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节能环保支出决算数等,均已按照《条例》要求及时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条例》要求,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形式、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的审查机制,细化责任要求,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从源头上确保公开实效,切实提升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严格审查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做到群众信息保密。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设立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1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0

77

0

行政强制

18

18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编制、审核、检查等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生态污染防治效果栏目,更新较少,时效性不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等等;三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单一,未能做到图文相结合。 四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公开形式单一

改进情况:2021年,我局将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该项工作重视度。一是严把信息公开时间节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相关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二是一是加强与科室沟通,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督促各科室主动按时提供政务公开相应内容。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督查和指导,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