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编制完成了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7-67222364;传真:0577-67222302;通讯地址:浙江省永嘉县上塘中心城区县前路94号县行政中心408室。
现将我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县文广旅体局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公开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严格履行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推动全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实施工作任务,按照上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按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做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通过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落实公开任务。2020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1条,其中机构简介信息22条,政策文件及解读8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通知公告信息22条,人事信息5条,行政执法信息37条,建议提案信息9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公共服务信息116条,部门政务动态425条。此外,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公开各类信息资讯65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业务人员按照《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健全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公开渠道,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按照最新依申请公开要求,在中国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页面开设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布单位受理科室、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公开渠道,便于公众咨询查询,并及时答复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0年度收到1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规按时予以答复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重点工作同部署,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工作人员兼职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局办公室协调落实,相关业务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网络,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运行。不断规范政务公开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建立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的审查机制,起草信息公开属性甄别机制,严格落实信息网上发布审核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平台管理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审查的原则,确定公开属性,从源头上确保公开实效,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打造成为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主阵地,2020年政务公开网站全面改版后,严格对照上级提供的模板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网站栏目名称、位置设置、格式体例设置上做到“三统一”,按照县政务公开服务中心要求,及时做好新版信息公开指南、年报信息录入等工作,及时做好检查反馈内容评估整改。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查阅点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县级查阅点永嘉县图书馆、本单位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意见投诉办理以及结果查询等服务,方便人民群众进行咨询及问题投诉。
(五)监督保障机制
在县政务公开服务中心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机制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公开内容监督检查,对发现信息公开不规范、错别字、错误链接等情况及时整改落实,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及时按照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要求做好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7 | +46 | 5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9 | -2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38 | +52 | 22 | |
行政强制 | 1 | +1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12.8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部分内容更新时效性不强,部分信息虽然在《条例》限定时间内公开,但未做到即时生成、及时公开。
2.面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任务,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3.政务公开重点内容不突出,一些民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公开数量较少,政务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多样。
(二)改进情况
1.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期待、新挑战和新任务,找准弱项、补齐短板,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结合自身实际精心谋划、担当作为,优化信息公开日常报送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着力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在做好政务公开网站建设的同时,积极打造微信等信息发布微平台,完善多管齐下、互为补充的信息发布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
3.持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增强群众关心的文化体育民生信息公布,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提升文旅体工作透明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