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永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以及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j.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上塘中心城区永兴路建设大厦22楼,邮编:325100,电话:0577-57669809,传真:0577-5775702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根据《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7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局机关1个,16个基层所(分局)各1个,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建设大厦13楼大厅)。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主要做法:

(一)以有序的组织保障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建立健全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长效机制的有力抓手。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落实、有成效,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以具体的实施细则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确保应公开的全面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13〕216号)细化住建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并严格实施

(三)以强大的力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梳理文件44件,其中继续有效13件,废止、失效文件21件,并完成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设立公共查阅点、资料索取点等,并重点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积极配合县政府做好政府部门网站清理整合工作,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梳理政府信息、下载资料和应用系统等数据迁移整合到县政府统一门户网站,并将局网站关停下线。

在做好网站迁移的同时,我局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重新梳理和编目,将原规划建设批前公告公示、规划建设批后公示、住房保障公示、征收管理公示4项重点公开信息栏目细化为私建批前公告、私建批后公布、公建批前公告、公建批后公布、住房保障公示、征收管理公示、城乡规划公示、阳光住房公示8项重点公开信息栏目。2017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46条。其中,工作信息241条,占6.11%;重点公开信息3678条,占93.21%;财政管理信息2条,占0.05%;行政执法类信息25条,占0.6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件,均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被依法纠错2件,未判决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加强公开督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有效更新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94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94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35

     1.当面申请数

29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13

  (二)申请办结数

35

     1.按时办结数

35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3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8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5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2

  (三)其他情形数

1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