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永嘉县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嘉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公共文化大楼1116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57755570。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于2019年度对本年度产生的政府信息依法进行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实行了逐级审核把关制度,由各信息产生科室信息员把好第一关,其次依序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最后由局长签字才能公开,严防非公开信息上网。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条目和信息分类。截至2019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基本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于2019年度对本年度产生的政府信息依法进行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实行了逐级审核把关制度,由各信息产生科室信息员把好第一关,其次依序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最后由局长签字才能公开,严防非公开信息上网。同时,对政务公开的公开时间、公开方式、公开反馈等内容进行规范,做到要公开的必须公开,能公开的尽量公开,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求。截至2019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9年度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条。其中,社会救助类信息34条,占27.4%;通知公告类信息30条,占24.2%;部门政务动态类18条,占14.5%;建议提案类信息13条,占10.5%;行政许可类信息12条,占9.7%,其它信息占,13.7%。民政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途径公开信息30条。
(二)重点内容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08 | 9 | 21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 | 12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度,民政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部分信息未在第一时间内公开;
二是信息公开数量不够,政务动态类信息公开数量较少;
三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部分科室主动公开意识不够,须公开的信息没有及时报送公开。
针对以上问题,2020年将通过以下措施争取改进优化:
一是优化信息公开日常报送管理,鼓励各科室将日常工作动态及时撰写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
二是细化信息公开报送内容,对照上级有关标准化目录,将民政涉及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细化分至相关科室,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纵向发展。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规范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责任,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