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1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 |
|
|
政协永嘉县八届三次会议第111号提案
提案人:郑玉眉 主办单位:县府办 督办领导:金美秋
主要内容: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稳定。随着全国各地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频频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已越来越引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食品安全工作也越来越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近几年来,我县在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向好。但由于市场竞争的压力和利益的驱使,一些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仍暗自流通,特别在一些社区小卖部、街头流动食品摊、学校周边的小食品店、农村小商品店最为普遍,这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隐患。为此,我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应专门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工商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作,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责任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方联合行动,齐抓共管食品安全的局面。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宣传栏、信息栏等宣传阵地,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生产经营意识。同时要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效,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积极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市场监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执法监督体系、社会监督体系、质量监督网络体系、食品安全监督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等食品安全长效监督机制,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证。同时要加大市场监管、整治力度,扩大监管履盖面,突出监管重点区域,尤其要加大对社区小卖部、学校周边的小食面店、农村小商店、街头流动食品摊、地下食品加工厂等散小区域的监管、整治力度,彻底消灭食品监管盲区和薄弱环节,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四、坚持奖惩并举,规范市场行为。县工商、卫生、食品安全监督等有关部门要在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行动的基础上,根据监测、抽查结果及举报情况,给食品生产、销售单位予以考核评价,对依法生产经营的商户要给予通报表彰和经营政策支持;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要严惩不殆,对影响大的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引导人们依法经营生产。
五、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责任追究。要通过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问责制,进一步明确行政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职责,增强行政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对由于整治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年终评比要实行一票否决;对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中不履行或者不及时履行职责、互相推诿、滥用职权以及其他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依照有关法规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
|
|
|
|
|
|
|
|
|
永嘉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永嘉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05024216号 联系地址:浙江省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94号 邮政编码:325100 联系电话:0577-67236286 点击查询其他信息发布单位联系方式 建议将您的浏览器调整到1024×768(或以上)浏览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