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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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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浙财农〔2022〕29号)《关于印发2025年度永嘉县“庭院经济1+1”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农〔2025〕27号)等文件,拟对经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审核通过的933人次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和拟补助金额181.2万元,以及补报2025年度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活动项目1人,金额0.5万元,总计181.7万元,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公示内容: 1.2025年度“庭院经济1+1”活动项目第二批拟补助名单.doc 2.2025年度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活动项目补助名单(补报).doc 二、公示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10月3日。 三、公示要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举报者应当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真实身份向中共永嘉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或永嘉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科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577-67951662、0577-67959865。 四、通讯地址:永嘉县东城街道屿后巷198号县农业农村局大院。 永嘉县乡村振兴局 2026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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