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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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巽宅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乡村振兴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革命老区乡镇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的通知》(浙乡振函〔2025〕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10号)、《关于印发2025年度永嘉县巽宅镇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永农〔2026〕27号)及《关于要求拨付永嘉县巽宅镇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资金的函》(巽政函〔2026〕2号)文件,县农业农村局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拨付永嘉县巽宅镇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第一期资金150万元。该项目补助资金在《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56号)中列支。请巽宅镇政府切实加强管理,确保专款用于永嘉县巽宅镇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建设。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乡村振兴局 2026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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