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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324MB1916934W/2026-1010613449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6-07-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拟安排永嘉县巽宅镇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第二批资金的公示


按照《浙江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实施办法》和《永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拟对永嘉县巽宅镇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予以安排第二批资金100万元,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公示内容

根据《浙江省乡村振兴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革命老区乡镇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的通知》(浙乡振函〔2025〕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10号)、《关于印发2025年度永嘉县巽宅镇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永农〔2026〕27号)及《关于要求拨付永嘉县巽宅镇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资金的函》(巽政函〔2026〕11号)文件,拟拨付永嘉县巽宅镇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第二批资金100万元。该项目补助资金在《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6〕17号)中列支。

二、公示时间:2026年7月7日至7月16日。

三、公示要求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举报者应当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真实身份向县纪委、县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或永嘉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科(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屿后巷198号)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577-57773180、0577-67959865。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