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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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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招标投标领域治理 改革工作总体方案(2025—2027 年)的通知》(浙政发〔2025〕 7 号)与《浙江省司法厅等10 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 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制定的招投标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给予公布(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9日起施行。 附件:1.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目录 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目录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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