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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324002533580F/2026-1010543308 主题分类 司法
组配分类 行政复议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6-04-28 公开方式 {opentype}
文号 其他信息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温永政复〔2026〕115号)


案号 温永政复〔2026〕115号 申请人 季x秀
落款日期 1775092524608 被申请人 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结论 终止
案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6年1月26日作出的永枫答字〔2025〕xxx号《其他法定途径答复书》
正文内容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6年1月26日作出的永枫答字〔2025〕xxx号《其他法定途径答复书》,于2025年3月12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调解,申请人于2026年4月1日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