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240025336010/2026-1010533477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4-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财社〔2026〕99号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发放2025年第四季度“残疾人之家”运营资金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残疾人庇护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更好满足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的庇护服务需求,根据《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等七部门关于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浙残联发〔2019〕27号)、《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之家服务与管理规范化水平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25〕10号)、《关于印发<永嘉县“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永残联〔2023〕25号)等文件精神,经机构提出申请,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初审,县残联审核、公示,经县残联党组理事会研究决定发放永嘉县颐爱看护中心等18家机构2025年第四季度(10-12月)“残疾人之家”运营资金补助共计1075027.33元。

请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按规定专款专用。

附件:2025年第四季度永嘉县“残疾人之家”运营资金补助汇总表

关于发放2025年第四季度“残疾人之家”运营资金补助的通知.pdf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