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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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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恒筑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四川百亚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刘士良于2024年1月4日向本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本局于2024年1月5日依法受理。现调查已终结,将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情况告知如下: 经调查:刘士良,男(身份证号:341*************39)系你公司员工,被指派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杭温铁路站前6标工地从事驾驶员工作。2023年3月20日下午13:30时左右,刘士良驾驶冀B9097货车到工地(一工区)1号拌和站钢筋加工场装运钢筋,在装完钢筋后在扔绑带固定钢筋的过程中,绑带挂住后面钢筋导致刘士良失去平衡而摔倒受伤,受伤后被送往永嘉县中医医院,后转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治疗,医院诊断:1.右踝骨折;2.右腓骨下段骨折。因此,刘士良受伤的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之规定。现拟决定认定为工伤。 对于以上情况,四川恒筑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四川百亚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如你公司认为不属于工伤的,请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举证或提出陈述、申辩,同时要提供钟清明受伤情况不属于工伤的证据材料。如果不能如期提供,要承担举证不能,进而刘士良被认定为工伤的后果。 因采取其他方式均不能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告知书》,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你收到本局的《工伤认定告知书》。 联系人:吕广; 联系电话: 0577-57992001 联系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527室 特此公告。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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