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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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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导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拟将枫三村徐汝荘墓等7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批新发现文物公布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现将名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5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我局提出异议(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永嘉县行政中心县前路94号主楼418室 联系人: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永嘉县文物局),联系电话:0577-67236001 附件:永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批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xlsx 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永嘉县文物局) 2026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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