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元数据
|
||||||||||||||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政策要求,现将桥头镇电镀基地一期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评估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具备相应资产评估资质或房地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以组合体形式组成,以下简称评估机构)选定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确定 本项目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从报名的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中协商选定;在本通告发布后10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采取摇号或抽签方式随机确定,并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二、报名评估机构 经公开报名,候选的评估机构共有12组,均符合本次房屋征收评估报名要求。(具体详见附表) 三、协商选定方式 被征收人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7日)选定评估机构,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永嘉县桥头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317室以书面形式提交评估机构选择意见,落款请注明被征收主体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企业为主体需加盖公章,个人为主体的需签字并按手印。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或者提交的书面意见经汇总后未集中在相同评估机构的,视为不能协商选定。 四、接待地点与联系方式 接待地点:永嘉县桥头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317室 联系方式:0577-67458014 附件1:桥头镇电镀基地一期改造提升项目评估机构名单(排名不分先后).xls 附件2:桥头镇电镀基地一期改造提升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图.pdf 永嘉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