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24002533513H/2025-1010406481 主题分类 文秘工作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清理 发布机构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9-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政办发〔2025〕27号 其他信息 文字解读 图文解读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办公室招标投标领域制度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 号)、《温州市司法局关于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涉及招标投标领域的配套制度开展了全面评估清理。经县政府同意,现决定将2件继续有效的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本通知自2025年9月29日起施行。

附件:继续有效的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继续有效的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序号

文件类型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 号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永嘉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永政办发〔2023〕60 号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产安置房建设招投标及分配处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7〕66 号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