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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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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维护村社和谐稳定、化解邻里矛盾、促进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各村社人员变动实际情况,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对黄田街道及各村社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黄田街道调解委员会调整如下: 主 任:卓成春 副主任:金颖佐 委 员:项晓朋、郑蓬勃、郑安真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职责 各村社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群众性组织,主要职责包括: (一)调解辖区内民间纠纷,包括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财产纠纷、邻里噪音纠纷、物业纠纷等各类民事纠纷,引导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矛盾隐患。 (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定期对辖区内可能引发纠纷的隐患进行梳理排查,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升级。 (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普及人民调解知识,引导居民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规定,营造“遇事找调解、有事靠法治”的良好氛围。 (四)接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及时上报辖区内调解工作情况、重大矛盾纠纷信息,配合街道做好矛盾纠纷化解联动工作。 (五)协助村社居委会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参与村社平安建设、法治宣传等活动,维护村社公共秩序和居民合法权益。 (六)完成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居委会交办的其他与人民调解相关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调解委员会成员调整工作,确保调整后调解委员会迅速开展工作,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新调整的调解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调解能力,主动担当作为,及时有效化解各类民间纠纷,维护村社和谐稳定。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村社居委会要为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村社调解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黄田街道各村社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 永嘉县人民政府黄田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1日 附件1 黄田街道各村社人民调解成员会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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