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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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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规〔2023〕7号)、《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林生发〔2024〕78号)、《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 2025-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永嘉县林地面积309.38万亩,其中松林面积245.28万亩。 根据2025年秋季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结果,全县疫情发生面积31.5172万亩,死亡松树9.8178万株(其中即现即清已除治1.3849万株)。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以疫木清理为核心、疫木源头管理为根本、打孔注药保护为辅助的防治思路。力争实现疫情发生面积下降10%以上和死亡松树数量下降15%以上。不断提高我县材线虫病防治能力和水平,有效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 (二)防治任务 1.对全县245.28万亩松林全面加强疫情监测。 2.全县除治面积31.5172万亩,清理死亡松树9.6696万株(包括测算除治期死亡松树1.2367万株,其中即现即清已除治1.3849万株)。 3.注射树干免疫剂13万瓶,保护松树4万株以上。 4.完成永嘉县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继续巩固维护健康森林。 5.强化检疫执法,有效管控疫木,杜绝疫木外流。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 全县划分为重点预防区、重型疫区、中型疫区和轻型疫区。 1.重点预防区。指疫情未发生的区域或实现无疫情区域。包括:溪下乡、瓯北街道、黄田街道、正江山林场、四海山林场等区域范围。 2.重型疫区。指疫情分布广,危害严重的区域。包括:桥头镇、桥下镇、南城街道、乌牛街道、碧莲镇、巽宅镇、金溪镇等区域范围。 3.中型疫区。指疫情发生时间较长,疫情显平稳或下降趋势的区域。包括:茗岙乡、界坑乡、大若岩镇、三江街道、东城街道、沙头镇、岩坦镇等区域范围。 4.轻型疫区。指疫情较轻、病死树数量较少的区域。包括:枫林镇、鹤盛镇、云岭乡、北城街道、岩头镇等区域范围。 (二)主要防治措施 1.死亡松树清理。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为松材线虫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防治任务,合理安排时间,对照清理技术标准,有序组织清理除治工作。 (1)组织形式。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依法委托具有丰富经验、责任心强的清理除治队伍开展清理工作,与清理除治队伍签订施工合同,提高除治效率和质量,重型疫区可根据辖区内死亡松树分布、数量等情况,以村为单位进行划片区分标段实施,最多划分5个标段。 (2)集中清理。2025年10月—2026年3月31日(楠溪江两岸、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死亡松树在2026年2月底前清理完成)为集中清理阶段,2026年4月为“回头看”整改阶段。集中清理方式实行边采伐、边清理,清理除治队伍要以小班为单位,逐个小班施工。县域范围所有新发生的死亡松树必须于2026年3月31日之前完成清理,清理率要达到100%;严禁砍伐健康松树;死亡松树伐桩按规范处理且高度须低于5厘米;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丫须清理干净。 (3)即现即清。2026年5月至9月,继续开展松材线虫病“即现即清”工作,做到发现一株,清理一株,实现疫情动态清零。预计清理死亡松树2.5万株,具体方案由县林长制办公室制定后实施。 (4)清理工程要求。在开展清理工作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必须组织清理除治队伍进行技术规范培训和安全培训,与清理除治队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检查每位清理队员工伤保险投保情况,未投保的不得进场施工。在施工期间,要及时开展技术规范检查,确保清理质量规范到位。 2.疫木处置。 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集中清理阶段的疫木采取下山安全利用(其中瓯北街道、黄田街道死亡松树全部采取下山安全利用)或钢丝网罩处理处置方式。针对疫木下山困难的高山远山等高难度区域疫木,可以采用烧毁处理,作业前清理除治队伍应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并获批准后实施,作业中要注意用火安全,避免引起森林火灾,并拍摄影像资料存档备查。鼓励在高山远山等高难度区域疫木处置采用无人机吊运方式或开展疫木就地无害化处理试点。 (1)安全利用处理。下山疫木必须运往疫木除害定点加工企业,疫木运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属地政府应切实加强监管,严防疫木流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疫木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局技术方案要求实行标准化处置。 (2)钢丝网罩处理。采取钢丝网罩处理的,处理时使用钢丝直径≥0.17毫米,网目数≥16目的锻压钢丝网罩严密包裹采伐清理的疫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丫,并进行严密锁边,不定期安排人员进行上山巡查。 3.打孔注药。 (1)施工时间。2025年12月—2026年2月底。 (2)打孔注药范围。古树名木、重点滩林、重点景区、重点生态区。 (3)打孔注药数量。注射树干免疫剂13万瓶,保护松树4万株以上。 4.生态补植。 因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过程中出现的林中空地,要采用营林措施,积极开展珍贵彩色森林建设,大力推进以调结构、提质量、增功能为目标的造林补植工程,提高森林质量,丰富林木色彩,改善森林景观。 (三)疫木检疫监管 1.监管措施。 (1)疫木源头监管。除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利用疫木加工板材的企业、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利用疫木造纸、制作人造板的企业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加工、运输、销售、存放、使用疫木及其制品。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严格落实山场疫木管控责任,大力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收缴房前屋后存放的松疫木、松柴爿,严防疫木流失。涉林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要监督项目建设过程的疫木及其制品处置工作,把疫木运往定点疫木加工企业无害化处理或就地销毁,严防疫木直接丢弃、遗漏。 (2)疫木安全利用监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疫木加工企业负责全县清理下山疫木的无害化处置工作,企业应建立完整的疫木购销、加工台账,在安全期内按照规定完成疫木处置,处置方式为旋切和粉碎(削片)两种。2026年4月根据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将集中除治的进厂疫木无害化处置完毕。 (3)完善区域间联防联治机制。以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村社交界区域为重点,积极加强与毗邻区的沟通协调,开展联防联治,相互监督检查,互通信息,严格检疫程序和检疫检查,推进联防联治到边到底。 2.检疫执法。 强化部门联动、联合整治、协作办案等合作机制,以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常态化检疫执法检查,组织林业、综合执法、公安、乡镇等对辖区内木材加工企业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依法严厉打击擅自收购、加工、运输、销售、存放、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对电力、通讯、建筑、交通等施工领域中涉松行为开展检疫执法检查。 (四)档案管理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具体内容包括: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会议资料、防治作业设计、疫木监管情况、防治施工记录表、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防治成效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验收方式 以山场小班为单位,按照“清理一片、验收一片,合格一片、 再继续一片”的原则开展清理山场小班验收。由清理除治队伍向乡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乡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对清理的山场逐个小班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求除治队整改后再另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小班由乡级“数字森防”管理员对验收小班录入系统进行销号,进入县级验收环节。除治期结束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进入县级验收环节小班进行抽样复查。合同款根据除治合同相关规定和验收、抽样复查意见支付。2026年秋季普查后,启动对清理除治队伍的绩效评价,结算剩余资金。 (二)验收、检查时间 2025年12月—2026年6月底(其中乡镇<街道>验收时间为:2025年12月—2026年3月底)。 (三)检查与评价方法 以除治合同具体委托数为单位,以面查、块查、点查等为主要形式,采取现场和内业相结合的查定方式开展防治质量检查,并做出综合结果评定。 五、经费预算 根据我县今年的防治目标和任务,安排防治经费1481.132万元(包括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其中,死亡松树清理经费908.132万元,即现即清经费300万元,打孔注药135万元,疫情监测51万元,工作经费87万元。 六、保障措施 贯彻《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林生发〔2019〕 55 号)等文件精神,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防治主体责任,确保防治方案落实,健全乡镇(街道)、村社两级疫情监测体系,落实疫木监管措施。县政府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鉴于疫情除治工作时间的紧迫性,死亡松树可边清理、边审批,简化死亡松树采伐审批手续,加快推进除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迅速深入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动员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动员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参与松材线虫病死树清理工作。 附件:永嘉县2025-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任务表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永嘉县2025-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任务表
抄送:省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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