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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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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永嘉县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永嘉县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清单》由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除已经立案但未结案的案件外,业务主管部门不得再行使划转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发生调整的,《永嘉县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清单》同步调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永嘉县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清单.docx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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