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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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65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嘉县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永政办发〔2023〕9 号)、《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永资规发〔2023〕191号)、《关于永嘉县2023年度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立项的通知》(永资规发〔2023〕323号)和《关于永嘉县2024年度林下经济发展项目调整立项的通知》(永资规发〔2024〕286号)等文件精神,对于2023年11月立项永嘉县元复康养有限公司的“林下中药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425亩”和2024年12月立项的永嘉县聚仙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鹤盛镇岭下村林下中药材种植项目(林下多花黄精高效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75亩”、永嘉县百增农业有限公司的“桥下镇黄麻垟村林下中药材种植项目180亩”,三个项目予以资金补助事项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内容:以上三个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通过县资规局组织的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和永嘉海天会计事务所的项目验收和审计工作,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嘉县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永政办发〔2023〕9 号)文件中的种植补助资金计算方式,三个核定补助金额合计为117.7605万元。(补助明细详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7日;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各有关单位、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电子邮件(邮箱:149777818@qq.com);邮寄(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117号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号楼510室,邮编325100)。 附件1: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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