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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报喜鸟灯塔工厂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地址在永嘉县瓯北街道双塔路2299号,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立面修改: 建筑五个角由原来直线角改为圆弧角,且圆弧处的玻璃窗改为深灰色铝板;横向线脚增加部分深灰色铝板;建筑入口大门造型调整。 二.总图修改: ①建筑五个角由原来直线角改为圆弧角。 ②机动车数增加1辆。 ③建筑大门造型调整,建筑东侧及北侧停车布局调整。 三.指标面积修改: ①五个直线角改为圆弧角,建筑面积对应减小33.4㎡。 ②东侧一层13~14轴与E~L轴处做夹层,建筑面积相应增加374㎡。 ③总建筑面积增加340.6㎡,机动车数增加1辆。 四.平面修改: ①6轴交H轴处弱电机房、客梯及设备井布局调整。 ②东侧一层13~14轴与E~L轴处做夹层。 ③北侧R轴交7轴处卫生间、茶水间布局调整。 ④一层西南角斜边处(Aa轴)增设一处设备维修机房。 调整后建筑布局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见附图所示,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57672761)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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