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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06〕54号)、永嘉县人民政府转发永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永嘉县财政局《关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永政办发〔2008〕125号)、《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通知》(浙人口计生委〔2011〕72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永嘉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永政发〔2016〕9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完成对2025年奖扶和特扶对象资格复核,现将有关对象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10日止。请各乡镇(街道)认真核对,如有异议,请及时和县卫生健康局家庭发展与妇幼健康科卢梁津联系,联系电话:0577-67205780。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06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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