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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永嘉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永政发〔2015〕184号)、《永嘉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永政办发〔2018〕87号)文件规定,对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的43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资格家庭29户,不符合资格家庭14户,现将通过资格审核名单及未通过资格审核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举报电话:0577-67952265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6日 符合资格家庭: 不符合资格家庭: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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