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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切实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以户籍为主、相对就近入学”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8〕19号)等法律法规与文件要求,在各片区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坚持“尊重历史、稳步优化、整体统筹、主动公开”的原则,确定我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施教区范围,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2025年永嘉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施教区范围 2.2025年永嘉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
永嘉县教育局 2025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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