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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桥下至巽宅通道(安吉至洞头公路永嘉巽宅至桥下段)详细规划》由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2025年5月14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5年5月16日---2025年6月15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安吉至洞头公路永嘉巽宅至桥下段及两侧部分用地,南侧起点为桥下镇京桥社区,北侧终点为巽宅镇石染村。 二、功能定位 以交通运输功能为主。 1、耕地(01):规划保留城镇开发边界外和村庄建设边界外的耕地(01)。 2、园地(02):规划保留城镇开发边界外和村庄建设边界外的园地(02)。 3、林地(03):规划保留城镇开发边界外和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林地(03)。 4、居住用地(07):规划布局城镇住宅用地(0701)和农村宅基地(0703)。 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规划新增一处机关团体用地(0801)。 6、商业服务业用地(09):规划保留现状商业用地(0901)。 7、工矿用地(10):规划新增一处工业用地(1001)。 8、交通运输用地(12):主要为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9、公用设施用地(13):规划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环卫等用地。 10、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规划沿河空间和山坡布局为公园绿地(1401),安全隔离带布局为防护绿地(1402)。 11、陆地水域(17):规划陆地水域包括范围的水域。 四、道路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规划对外交通主要为S211省道。 2、道路系统规划:符合《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及《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CJJ37-2012)的要求。 3、公共交通规划:本片区规划设置公交停靠站分别位于S211省道沿线。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天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2025年6月15日(共30自然日) 公示地址: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j.gov.cn/ 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117号(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67955232
附图: 01、区位图 02、土地使用现状图 03、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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