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8/2025-317416 主题分类 卫生
组配分类 医疗服务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5-04-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医疗广告发布审查公示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原卫生部令第26号)的精神,现对拟发布的医疗广告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县卫健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3天,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永嘉县卫健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577-57672717,传真:0577-57672717。

广告发布机构信息:

永嘉县贝齿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瓯北口腔诊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MAE8PMHG533032417D2202

(主要负责人)

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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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江北社区楠都景苑5幢105室

所有制形式

股份制

医疗机构类别

口腔诊所

口腔科(不含口腔种植专业)

床位数

0

时间

900-2000

132XXXXXXXX

广

印刷、网络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0秒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2505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 202543日起,至 202642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温永)医广【2025】第04 - 03- 05

发布广告内容样件: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