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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8号)、《浙江省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推进和美乡村三大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浙农社发〔2024〕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4〕3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村道提升奖补资金共计9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资金重点支持村内路网布局规划与建设、村内道路风貌提升、村内道路交通基础配套设施设备配备、村道安全措施提升及村道管理养护等项目。 请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更好地推进我县和美乡村三大行动建设。 附件:永嘉县村道提升以奖代补资金安排表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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