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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永嘉县妇女联合会是永嘉县委、县政府和温州市妇联领导下的全县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教育、带领广大妇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永嘉县妇女联合会主要职责有: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中心任务以及县委和上级妇联的重要指示、决定,团结、动员、组织全县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指导全县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给予业务指导。 3.调查研究全县妇女儿童的情况和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 4.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类妇女先进典型,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干部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荐、输送妇女人才,促进妇女参政。 6.加强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台、港、澳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7.承担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永嘉县妇女联合会部门预算包括:永嘉县妇女联合会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5年永嘉县妇女联合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永嘉县妇女联合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永嘉县妇女联合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永嘉县妇女联合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407.84万元。 (二)关于永嘉县妇女联合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妇女联合会2025年收入预算407.84万元,上年执行数460.9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3.15万元,下降11.5%,主要是根据县可用财力情况和单位支出实际安排预算,县本级可用财力不足,安排给本部门的可用资金减少所致。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7.8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占100.0%。 (三)关于永嘉县妇女联合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妇女联合会2025年支出预算407.84万元,上年执行数460.9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3.15万元,下降11.5%,主要是根据县可用财力情况和单位支出实际安排预算,县本级可用财力不足,安排给本部门的可用资金减少所致。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59.05万元,占63.5%;日常公用支出31.58万元,占7.7%;项目支出117.21万元,占28.7%。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永嘉县妇女联合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永嘉县妇女联合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7.8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7.8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1万元。 (五)关于永嘉县妇女联合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嘉县妇女联合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7.84万元,上年执行数396.1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65万元,增长2.9%,主要是根据县可用财力情况安排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23万元,占8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0万元,占8.7%;卫生健康支出9.40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22.61万元,占5.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1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96.1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139.8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4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8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93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永嘉县妇女联合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永嘉县妇女联合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0.63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59.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一般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31.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永嘉县妇女联合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永嘉县妇女联合会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64.80万元,主要是根据县可用财力情况和单位支出实际安排预算。 (八)关于永嘉县妇女联合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永嘉县妇女联合会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永嘉县妇女联合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妇女联合会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万元,上年预算数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量,本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不超过上年预算数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本单位自2016年起已经是车改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方面的支出,2025年也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永嘉县妇女联合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66万元,下降12.9%,主要是县本级可用财力不足,对于普通工作支出进行压缩核减。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永嘉县妇女联合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永嘉县妇女联合会(按预算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永嘉县妇女联合会(按预算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17.21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款)其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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