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99/2025-317738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部门预决算 发布机构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4-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永嘉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县城市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开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城市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各项专业规划,参与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

(三)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全县和城市管理工作。

(四)负责行使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水行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的职权划转依据省政府批复,以县政府公告为准。

(五)负责案件查处和组织开展全县性重大活动和专项活动。承担县级直接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案件查处。

(六)负责全县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相关的行政许可。参与财政部门编制和城市管理维护经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管使用。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工作。

(七)负责制定智慧城管的总体规划、近期计划与远期计划。负责发现、收集和处置城市管理问题,监督、考评相关部门、各功能区、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情况。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县局与实行综合执法的业务主管部门明确部门责任边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源头监管和协调指导,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批后监管、协调指导等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部门负责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罚及后续监管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督察指导科、市容环卫科、市政公用科、园林绿化科、指挥中心、机关党委、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队、永嘉县数字城管信息中心、永嘉县环卫中心、永嘉县市政园林中心等预算。

二、2025年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41695.04万元。

(二)关于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41695.04万元,上年执行数37039.8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655.21万元,增长12.6%,主要是根据县可用财力情况和单位支出实际安排预算。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14.2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占2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280.8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占75%。

(三)关于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41695.04万元,上年执行数37039.8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655.21万元,增长12.6%,主要是全县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增加及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费增加等二项三保刚性需求经费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7.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0.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93.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12万元、其他支出31280.8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060.75万元,占16.9%;日常公用支出949.32万元,占2.3%;项目支出33684.97万元,占80.8%。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695.0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14.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280.8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7.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0.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93.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12万元、其他支出31280.81万元。

(五)关于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14.23万元,上年执行数12826.7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12.55万元,下降18.8%,主要是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由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转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7.58万元,占9.2%;卫生健康支出270.75万元,占2.6%;城乡社区支出8593.78万元,占82.5%;住房保障支出592.12万元,占5.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19.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活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71.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35.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5.42万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家属遗嘱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5.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其他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7.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13.1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337.7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1110.5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协管人员和违法相关执法经费。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625.70万元,主要用于煤气站链路;极端暴雨防范方案编制;省级节水型小区创建;黄田智慧停车;数字城管有关服务费用;人行道违停项目运维;市政桥梁隧道道路检测等7项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519.8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污水管网运维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92.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10.07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7060.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一般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949.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1280.81万元,上年执行数24213.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067.76万元,增长29.2%,主要是全县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及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费等2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31280.81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31280.81万元,主要用于园林养护、上塘城区保洁、全县垃圾处置、垃圾分类、中转站运行、城镇排水处理设施运维相关:瓯北、黄田和江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费;污水厂污泥焚烧费用;农村污水管网设施运维等支出。

(八)关于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7.00万元,上年预算数137.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全县统筹安排,单位年初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本省市与外省市来客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量,本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不超过上年预算数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35.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全县统筹安排,单位年初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5.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为持续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不超过上年预算数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家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9.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26万元,增长1.3%,主要是残保金今年列入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2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26.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预算部门)共有车辆4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预算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33684.97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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