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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嘉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永嘉县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意见及建议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5-04-22——2025-05-21

发布部门:县人社局

状态:进行中

意见征集公告 草案全文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决策正式文本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永嘉县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更好发挥政府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导向作用,提升补贴性职业培训的实效,现将《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嘉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永嘉县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向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或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5月21日前反馈至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21日。

二、联系人及方式:邵嘉旺,0577-57672830。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电话(0577-57672830)、邮寄(永嘉县人社局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525办公室,邮编325100)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永嘉县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培训补贴对象

通过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发放培训补贴的,补贴对象继续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1号)及《关于印发〈温州市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3〕31号)执行。

二、关于培训补贴标准

2024年8月1日起,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一律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34号)执行。其中,项目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创业培训补贴的补贴申领条件和程序继续按《关于印发〈温州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3〕31号)执行,项目制培训补贴每人不超过800元(每课时不超过20元,每天不超过8课时),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职工学徒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学生学徒每人每年不高于3000元,SYB、IYB、EYB创业培训补贴每人1000元,“8+X”模拟公司创业实训、互联网+创业培训补贴每人1500元。通过技能竞赛制发的证书,不得领取职业培训补贴。

三、关于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永嘉县紧缺职业(工种)参照温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执行。从2025年1月1日起,我县紧缺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上浮10%。高校(含技工院校)面向本校毕业年度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不上浮,补贴发放给高校(含技工院校)。

如遇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嘉县财政局

2025年  月   日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一、制定原因及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技能型社会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永嘉县域产业发展实际,深化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更好发挥政府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导向作用,提升补贴性培训的实效,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34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1号)、《关于印发〈温州市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3〕31号)文件要求,本局联合县财政局共同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永嘉县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34号);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1号);

3.《关于印发〈温州市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3〕31号)。

三、制定过程

本次永嘉县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制定涉及培训补贴管理3方面内容。由县人社局劳动综合科根据省人社厅、市人社局补贴管理办法文件进行梳理,并起草永嘉县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于4月16日形成文稿草案。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21日在永嘉公务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内容说明

省人社厅分别于2020年、2024年发布《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1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34号)两份职业培训补贴指导文件,为全省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提供了具体的实施管理细则。

本次永嘉县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制定,在上述文件的基础上,针对职业技能提升专账结余资金发放的培训补贴,就培训补贴发放对象、培训补贴标准和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做了明确说明,更好地适用于永嘉当地的职业培训补贴管理。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科室:劳动综合科

解读人:邵嘉旺

联系电话:0577-57672830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