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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内容 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补助。 2、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储备金制度。 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含失独家庭养老金)。 5、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 二、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利益导向享受对象应在达到规定年龄可以享受时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永嘉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享受对象申请表及提供相关证件信息提交村民委员会审核(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收养证明、子女死亡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市民卡关联的银行卡号等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2、村民委员会评议。村民委员会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永嘉县利益导向《实施方案》确定的利益导向享受对象确认条件,以及有关确认条件政策性解释等规定,组织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集体评议,确定拟上报利益导向对象名单,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上报乡、镇(街道)经办科室。 3、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乡镇(街道)相关科室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人资格条件调查核实,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和申请人所在村公开栏张榜公示7日,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的拟享受对象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备案,并录入县卫生健康局利益导向办公系统。 4、县卫生健康局复审确认。县卫生健康局对乡镇(街道)上报利益导向系统的拟享受对象进行及时核对和确认,经复核后将利益导向对象名册在永嘉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将最终确认的利益导向对象名册提交县财政局和资金委托发放机构。 5、利益导向对象退出审查。各乡镇(街道)负责利益导向工作的人员要及时将死亡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再生育或收养的、已享受独生子女优惠政策的夫妇依法申请再生育的、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象按事实发生时间的下年起取消该对象享受资格,并填写《退出表》。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利益导向政策的对象,乡镇(街道)严格按责任合同执行,多发部分的资金予以收回。 6、报送要求。为避免给工作和百姓造成不便,利益导向材料以个人或村级为单位上报到各乡镇(街道)相关科室,由乡镇(街道)有关科室统一将材料上报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三、办理时限 各乡镇(街道)要按规定时间申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享受对象,逾期将不再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1、1月31日前,乡镇(街道)完成好对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已享受对象年度复核和退出管理,新增符合条件对象的初审、公示和录入工作。 2、6月30日前,乡镇(街道)完成养老储备金已享受对象年度复核和退出管理,新增符合条件对象的初审、公示和录入县利益导向系统工作。 3、7月31日前,乡镇(街道)完成对养老保险补助已享受对象年度复核和退出管理,新增符合条件对象的初审、公示和录入县利益导向系统工作。(2025年社保对象参保出生年份:男的参保出生年份为: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的参保出生年份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8月31日前,乡镇(街道)完成好计划生育公益金材料上报的年度复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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