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信息公开元数据
|
||||||||||||||
《永嘉县岩坦镇详细规划小舟垟局部地块规划修改》由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2025年3月13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8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本次规划区块位于岩坦镇溪口村小舟垟自然村,规划范围东、南、北以岩坦溪为界,西至山体。涉及《永嘉县岩坦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YT-05-01、YT-05-02、YT-05-03三个地块图则,规划修改范围总用地面积31.29公顷。 原规划采用《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的类别代码和类别名称,本次规划修改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重新确定用地代码和名称。将二类居住用地(R2)和商住用地(CR)调整为二类农村宅基地(070302),行政管理用地(C1)和文体科技用地(C3)调整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防护绿地(G2)调整为防护绿地(1402), 教育机构用地(C2)调整为幼儿园用地(080404),水域(E1)调整为河流水面(1701)。 本次规划修改依据永嘉县岩坦溪(屿北-小舟垟段)防洪工程小舟垟段防洪堤线位规划河道岸线,河道管理范围按堤防背水坡脚外不小于10m控制。 本次规划道路修改因永久基本农田和防洪堤等原因,取消舟溪路、舟一路和中舟路东段路段;环舟路根据现状道路线位及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等原因,优化道路线位,红线宽度不调整;小舟垟路根据现状道路和不可移动文物等因素,优化道路线位。 本次规划修改为保证防洪水利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防洪堤已征用地红线调整用地性质,将堤轴线外侧规划为河流水面(1701),将堤轴线内侧规划为水工设施用地(1311);依据永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将规划范围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为耕地(01);根据岩坦镇发展需求,规划将部分商住用地(CR)调整为商业用地(0901);村南侧现状李氏宗祠还原其用地性质,规划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其他用地根据道路网、水利和永农的调整相应调整。 根据原控规、规范和相关文件,本次规划修改确定岩坦镇小舟岩局部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等相关控制指标 依据原规划和国家、地方等相关规范明确地块建筑后退要求,本次规划修改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由不小于2米修改为不小于3米。根据地块区位和地理条件,原控规各个地块的建议机动车出入口方向相应调整。 本规划修改后人口规模减少,经分析,对原控规的公共服务和市政设施影响均较小,仍按原控规配置。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维持不变。本修改内容和图则同时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天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8日(共30自然日) 公示地址: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j.gov.cn/ 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117号(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67955232 附图: 01、区位图 02、土地使用现状图 03、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04、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