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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头镇五尺社区建设规划局部地块规划修改》由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2025年4月1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8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本次规划修改区块位于岩头镇红星社区,涉及《岩头镇五尺社区建设规划》中WU-02-18、WU-02-19 等2个地块,总用地面积约为2.16公顷。 原规划采用《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的类别代码和类别名称,本次规划修改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重新确定用地代码和名称,将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二类农村宅基地(070302),防护绿地(G2)调整为防护绿地(1402)。 三 用地布局规划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根据《永嘉县水域调查成果报告》、《永嘉县水域保护》及《永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等规划,将原规划水域(E1)调整为二类农村宅基地(070302);规划范围内二类居住用地(R2)和防护绿地(G2)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地块调整为耕地(01);其他地块用地性质依据原控规用地功能,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二类农村宅基地(070302),防护绿地(G2)调整为防护绿地(1402)。 四 用地界线和面积规划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根据永久基本农田重新划分WU-02-18、WU-02-19地块用地界线,WU-02-18地块划分为4个地块,分别为WU-02-18a、WU-02-18b和两个耕地地块,WU-02-19地块界线和面积相应调整。 根据原控规、规范和相关文件,本次规划修改确定WU-02-18、WU-02-19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等相关控制指标。 依据原规划和国家、地方等相关规范明确地块建筑退让距离要求,本次规划修改地块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按《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地块出入口按修改后地块布局相应调整,岩表公路管理范围不小于11米。 本次规划修改未对各项公共服务、市政配套设施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公共服务、市政配套设施延续原控规不变。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保持不变。本次修改内容和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天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8日(共30自然日) 公示地址: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j.gov.cn/ 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117号(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67955232 附图: 01、区位图 02、土地使用现状图 03、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04、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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