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绿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永嘉县桥头电镀园区二期废水整治提升项目


永嘉县绿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永嘉县桥头电镀园区二期废水整治提升项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嘉县桥头电镀园区二期废水整治提升项目

建设单位:永嘉县绿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选址:永嘉县桥头镇纽扣工业区电镀基地B16号地块和永嘉县桥头镇纽扣工业区电镀基地A7号地块;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1306.75m2

投资总额:1243万元;

工作制度:企业年工作日300天,员工不变,仍为30人,运行22h/d

建设内容:桥头电镀基地二期污水处理厂整治提升工程的设计处理水量以2560m3/d计。改建完成后设计处理水量不变,运行时间22h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对本项目所在地的实地踏勘,本项目位于桥头电镀基地,在评价范围内无名胜古迹、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环境敏感点,本项目主要保护对象为:

1、地面水环境

地表水:保护项目西侧100m处的受纳水体菇溪和南侧2.2km的瓯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菇溪和瓯江的水体功能为农业、工业和景观用水。经调查,项目排污口下游10km范围内无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水环境保护目标。

2、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属于二类空气环境功能区,空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如表2-1所示

3、声环境

保护项目厂界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居民、学校等敏感点。

4、风险

根据判定,该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为Ⅰ,进行简单分析。

2-1   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所在镇

敏感点名称

最近距离m

方位

环境功能

1

桥头镇

外岙儿村

330

东南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2

桥头镇

桥头综合高中

610

3

桥头镇

朱涂小学

770

4

桥头镇

朱涂村

870

5

桥头镇

朱涂幼儿园

1000

6

桥头镇

石马岙村

380

东北

7

桥头镇

外垟头村

500

8

桥头镇

桥头镇第七小学

1190

西南

9

桥头镇

壬田村

800

西测

10

桥头镇

林下村

1800

西南

11

桥头镇

埭头山

1520

西南

12

桥头镇

西洲村

1920

西南

13

桥头镇

桥一村

1310

西北

14

桥头镇

屿头村

960

西北

15

桥头镇

桥西村

1520

西北

16

桥头镇

谷联村

1400

西北

17

桥头镇

坦头村

1720

西北

18

桥头镇

店埠村

2200

西北

19

桥头镇

街头村

1870

西北

20

桥头镇

外新村

2068

西北

21

桥头镇

前下村

2202

西北

22

桥头镇

下近村

2022

西北

23

桥头镇

殿前村

2438

西北

24

桥头镇

埭头山

1617

西南

25

桥头镇

西洲村

2075

西南

26

桥头镇

白垟村

2110

东南

27

桥头镇

洛溪村

2484

东南

28

桥头镇

金果果幼儿园

505

29

桥头镇

壬田村安置房(11幢)

260

西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技改后设计处理规模为 0.2560m3/d。技改完成后对纳污水体水质中总氮因子有一定的改善作用,技改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水环境现状质量等级。项目技改后削减总氮99.84t/a,有利于改善菇溪现状水质环境,不会触底水环境质量底线。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如发生污水泄漏事故,且未采取及时有效地措施,将导致一定范围地下水环境受到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在设计阶段,应对各废水处理单元采取严格的设计标准,对易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区域采取必要的防腐防渗措施。同时,项目营运过程中应加强日常管理,严格防止污废水事故性泄漏,则对地下水的影响是有限的。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表明,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正常排放的情况下,评价区域内,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过相关环境标准值,不会引起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变。项目周边敏感点污染物预测浓度能够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项目营运期间,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各预测点的噪声贡献值均符合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固废处置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要求,最终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因此总体上项目废物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技改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具体见下表。

4-1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分类

措施主要内容

效果

废水

设计阶段水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议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工艺、构筑物参数和平面布置,保留一定的设计余量、负荷弹性和拓展空间,在确保本期工程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为今后的规模发展和处理深度提高留有余地。

2)污水处理构筑物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防渗处理一般是混凝土里添加外加剂,池体采用防水砂浆抹面,混凝土密实性满足抗渗要求。

3)供电设施设计应采用双回路供电,防止停电造成运转事故。

4)排放口应按有关要求设置在线监测设施,并按规范设置标准化排污口和标志牌等。

5)建议建设设计单位在下一阶段的设计、建设中或下一期工程规划建设中,从清洁生产和节约水资源的角度出发,根据温州市建设特点和国家有关政策要求,考虑实施深度处理和中水回用,在节约水资源的同时,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应实行清污、雨污分流;

2)项目采用三级物化反应+二级生化等工艺,出水水质可以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3)办公生活污水及工艺废水等均回流到厂内污水提升泵房,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4)进管水质必须达到进管标准,重金属和有害有毒物浓度应按进管标准严格控制;本工程对进水水量、水质进行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加强对企业污水达标接管的监控管理。

5)制定严格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岗员工必须经过认证培训和训练;指定专人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定期检修设备,确保设施持续稳定运行;及时了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保障正常运行。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量和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状况,以保证最佳的处理效率。

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废气

对生化池、脱水机房(含污泥池)进行封闭吸气,废气收集处理。收集后的恶臭污染物采用喷淋塔+生物除臭箱处理的方法进行脱臭处理后,最终经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达标排放。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标准要求

含氰调节池和反应池酸性的气体,经吸风罩吸收汇集到吸收塔中,采用两级碱性和次钠喷淋。含铬废水调节池和反应池及综合废水预处理反应池酸性废气经吸风罩吸收汇集到吸收塔中,通过收集还原喷淋。含氰废气、含铬废气和酸洗废气均被吸收下来,净化后的气体再经塔中除雾装置除雾后排空,吸收液循环使用。

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表5规定

噪声

1)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高效节能低噪设备(如水泵选用低噪声的潜污泵,风机选用空气悬浮离心风机等)。

2)做好污水处理厂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工作,在鼓风机、空压机设备进出口设消声器,消声量为10dB以上;鼓风机房及脱水机房墙体不设窗口;鼓风机房、脱水机房,应保证在门关闭状态下运行。建议鼓风机房内铺装吸声材料,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底座安装减振垫。

3)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及其降噪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更换,以减少机械不正常运转带来的机械噪声。

厂界达标

固废

1)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危险固废污泥临时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规定储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资源化、无害

化、减量化

地下水

1)源头控制,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

2)根据相关规范和项目特征,将厂区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照不同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重点防渗区渗层渗透系数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0-7cm/s”的防渗技术要求。一般防渗区渗层渗透系数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的防渗技术要求。

3)加强防控管理体系,制定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方案,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永嘉县桥头电镀园区二期废水整治提升项目位于永嘉县桥头镇纽扣工业区电镀基地B16号地块和永嘉县桥头镇纽扣工业区电镀基地A7号地块。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桥头镇城市总体规划、永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符合污染物能排放达标、符合总量控制指标原则以及项目投入营运后能维持本地区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负面清单控制要求。

项目在营运期间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行情况下,能做到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周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征求意见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村镇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9328~2019411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嘉县绿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永嘉县桥头镇电镀基地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15058724058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大厦7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13736739304  邮箱:276281637@qq.com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永嘉县环境保护局  单位地址:永嘉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77-57672662

                   信息公告发布单位: 永嘉县绿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