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
|||||||||||||||||||||||||||||||||||||||||||||||||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2025年度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目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为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温政发〔2021〕27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年度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及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承办方案,列明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的具体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 二、未纳入年度目录而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先报县司法局组织必要性审查。经审查认为有制定必要的,根据县司法局出具的审查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经起草单位归口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县政府办公室立项。 三、未经县政府办公室同意立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县司法局不予合法性审查,县政府不予审议。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 永嘉县2025年度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目录
注:以上属于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判断仅基于现有材料,若正式起草文件内容未出现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不符合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定义的,以县司法局根据文件送审内容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为准,反之亦然。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