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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及《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 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或个人用地拟以集体使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集体供地地块基本情况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5年4月24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 地 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7号 单 位: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7-67253300 四、反馈意见处理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集体供地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供地报批手续。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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