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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10/2025-317553 主题分类 司法
组配分类 行政复议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4-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温永政复〔2025〕107号)


案号 温永政复〔2025〕107号 申请人 陈x华
落款日期 2025-03-31 被申请人 永嘉县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复议结论 终止
案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超期履行法定职责,于2025年3月27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正文内容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超期履行法定职责,于2025年3月27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受理审查中,申请人于2025年3月31日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