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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头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浙财建〔2024〕46号)、《关于下达2023年交通强省重大项目推进晾晒激励奖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7号)文件要求,现将永嘉县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按照下达的实施年度计划和建设情况进行分配,具体情况如下(详见附件): 1、2024年农村公路建制村通双车道项目共计1个,实施总里程7.871公里,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资金计247万元。 2、2023年交通强省晾晒激励奖励资金项目共计3个,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因素法分配资金项目共计5个,实施总里程17.981公里,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资金计148万元。 请各建设单位按照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严格资金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永嘉县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分配方案明细表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永嘉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9日 附件: 永嘉县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分配方案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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