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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高品质住宅建设相关要求》意见及建议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5-03-03——2025-04-02

发布部门: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状态:进行中

意见征集公告 草案全文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决策正式文本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县住房建设品质,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60 号)及省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加快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浙住房委〔2024〕2号)和市规委会会议纪要〔2024〕2号文件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永嘉实际情况,制定本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4月2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联系电话:0577-67955232。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邮寄(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117号,邮编325100,)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3日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县住房建设品质,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60 号)及省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加快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浙住房委〔2024〕2号)和市规委会会议纪要〔2024〕2号文件等相关政策,结合永嘉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要求如下:

(一)环境容量

1.容积率根据控规和地块实际条件按区段设置:适宜值-控规上限值。

2.环境容量明确该地块允许开发的住宅建筑面积、商服建筑面积、配套建筑面积。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与商服建筑面积之和不大于适宜开发容量(即地块用地面积×容积率适宜值)。

3.地块停车配建按地上和地下空间有实际使用功能且有停车需求的建筑面积计算。

(二)按未来社区要求,可设置住宅空中花园绿化阳台、小区景观亭廊以及开放式风雨连廊。每套住宅的空中花园绿化阳台宜适度集中布置,水平投影面积不超过该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不含阳台、飘窗)的20%,进深应不大于2.4米,其绿化部分不小于空中花园面积的50%(应在平面图中明确标识),覆土厚度不小于0.3米,满足上述要求时该空中花园绿化阳台不计入住宅建筑面积和容积率。

小区景观绿化亭廊、开放式风雨连廊等公共开敞空间不计入容积率。

(三)套型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复式住宅,其客厅、起居室挑空部分层高大于4.2米且不大于6.4米时,且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30平方米的,单倍计算建筑面积。

(四)住宅层高不小于3.15米,楼板的厚度不小于0.15米,并实施楼板一体化浇筑。

(五)住宅建筑高度限高80米。小于等于24米的,建筑连续面宽不大于70米;大于24米且小于80米的,建筑连续面宽不大于60米。

(六)住宅建筑布置应体现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与周边地块的风貌协调,体现温州山水特色和城市品质,建筑高度应高低错落。

以上高品质住宅建设要求,所适用地块经土地出让联席会议明确后,分别纳入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公告和土地出让合同中。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一、起草的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未来社区建设工作,提高人居环境品质,引导住宅向绿色、智能、舒适方向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60 号)及省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加快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浙住房委〔2024〕2号)和市规委会会议纪要〔2024〕2号文件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要求。

二、前期研究讨论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充分考虑我县实际情况,于2024年11月份起草了《高品质住宅建设相关要求》,并经永嘉县规划决策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研究通过。

三、主要内容框架

(一)环境容量。经营性住宅项目容积率、环境容量、地块停车配建,均可按照本要求规定进行设置。

(二)按未来社区要求,可设置住宅空中花园绿化阳台、小区景观亭廊以及开放式风雨连廊。每套住宅的空中花园绿化阳台满足本要求规定时,该空中花园绿化阳台不计入住宅建筑面积和容积率。小区景观绿化亭廊、开放式风雨连廊等公共开敞空间不计入容积率。

(三)套型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复式住宅,其客厅、起居室挑空部满足本要求规定时,可单倍计算建筑面积。

(四)住宅层高不小于3.15米,楼板的厚度不小于0.15米,并实施楼板一体化浇筑。

(五)住宅建筑高度限高80米。小于等于24米的,建筑连续面宽不大于70米;大于24米且小于80米的,建筑连续面宽不大于60米。

(六)住宅建筑布置应体现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与周边地块的风貌协调,体现温州山水特色和城市品质,建筑高度应高低错落。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