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嘉县国有文艺院团2024年度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央宣传部 文化和旅游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文旅政法发〔2019〕13号)等有关规定,评定永嘉昆剧团(永嘉昆曲传习所)综合定级为“良好”等次。现对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联系电话:0577-67231226。
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