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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10/2025-316528 主题分类 司法
组配分类 行政复议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温永政复〔2025〕6号)


案号 温永政复〔2025〕6号 申请人 周X平
落款日期 2025-02-17 被申请人 永嘉县水利局
行政复议结论 终止
案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4年12月16日作出的XX其他法定途径处理情况答复书》,于2025年1月2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正文内容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4年12月16日作出的XX《其他法定途径处理情况答复书》,于2025年1月2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5年1月7日受理。经调解,申请人于2025年2月17日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