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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 为加强校本研修管理,提升校本研修质量,根据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2025年工作计划,决定开始年度校本研修项目方案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校本研修项目管理面向全体学校,即在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有独立账号的学校。 二、申报时间 2025年3月21日(周五)前。 三、申报要求 1.主题明确。以有效解决学校教育教学问题、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目的,面向全体教师策划总体方案,明确年度研修主题,围绕主题安排研修活动。要求详见《永嘉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项目方案审核表》(附件2)。选题可参考《校本研修项目选题指南和选题参考》(附件4) 2.统筹管理。倡导教研、科研、培训一体化,集中或分层分类开展校本研修活动。按照省文件精神,统一实施学分管理。 3.统一申报。独立申报方案、进行项目管理和评价考核。具体要求参照《永嘉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项目申报书》(附件1)。 4.材料上传。请各校于2025年3月21日前,将2025年校本研修项目申报书电子稿上传指定番茄表单。 5.现场论证。3月底举行校本研修项目方案论证会,原则上要求学校领导作汇报,内容紧扣本年度研修方案主题、研修设计、研修实施的可行性。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优化方案。根据自己学校实际学校情况,结合论证会上的专家意见,优化方案,确定方案,并将定稿上传师训平台。 7.评定立项。教师发展中心对优化方案进行综合评定,评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永嘉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项目制管理实施意见 在数智时代背景下,教育正经历深刻的变革,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与挑战。为顺应这一时代潮流,进一步提升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实际,特制定《永嘉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项目制管理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浙教师〔2016〕71号)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校本研修工作指导意见》(浙师训〔2019〕66号)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校本研修“项目制”为基本模式,以教育教学现实问题为突破口,秉承生长式研训模式,将教师专业发展与学校课程方案紧密结合,践行学科核心素养,采用三年一体化设计,提高校本研修质量,充分发挥校本研修的功能和优势,着重提升教师的师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教师的创新思维与问题解决能力,助力教师在数智时代实现专业成长,为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组织管理 (一)县级组织与职责 县级组织由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及分管主任、项目管理员、项目辅导员组成。 1. 教师发展中心主任。负责制定校本研修有关政策文件。 2. 教师发展中心分管主任。负责对全县所有校本研修项目的协调与管理。 3. 项目管理员。主要负责组织专题培训研讨活动和评比考核等工作。 4. 项目辅导员。项目辅导员由相关研训员组成,主要负责指导学校制定校本研修项目方案,指导项目实施和参与项目考核。 (二)校级组织与职责 校级组织一般由校长、项目负责人、职能科室、学科团队组成。 1.校长。校长是校本研修项目制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责建立“校本研修”的管理专门机构,加强对校本研修的组织、协调和领导。 2.项目负责人。一般由分管校长,是校本研修项目的执行人、是项目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3.职能科室。一般指教研处或教务处,主要负责制定校本研修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和校级项目考核。 4.学科团队。主要指教研组、备课组和课题组,主要根据项目方案具体落实相关研修课程。 三、过程管理 采取“五步法”实行项目过程管理,即项目的“申报、审核、实施、评价、应用”五个阶段。 (一)项目申报 教师发展中心发出项目申报通知,同时给出本年度校本研修项目选题指南、项目申报和要求,供学校参考。学校(项目负责人)根据学校实际,方案由学校校本研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制定,确定研修主题,制定研修申报书,并将申报书上报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要求参照《永嘉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项目审核 教师发展中心组织项目审核组成员对项目方案进行逐个审核。对研修主题和目标、课程和内容、学时和考核等内容进行审核,给出审核等第,并发文公布。具体要求参照《永嘉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项目方案审核表》(附件2) (三)项目实施 项目方案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实施,学校职能科室和学科团队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按照研修方案组织研修活动,及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至之江汇。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组分层分类开展项目实施过程指导,引导学校规范校本研修管理,高效推进项目实施,不断提升研修活动质量。 (四)项目评价 学校要对全体教师进行研修考核,做好研修工作总结并于上传当年研修项目的自评报告。做好现场展示和亮点汇报准备。教师发展中心分层分类举办现场展示汇报活动,考核组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评定考核等第。具体考核要求参照《永嘉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项目制考核量化表》(附件3). (五)结果应用 依据当年考核结果予以学分认定。学分认定标准:优秀学校,每年人均30学分;合格学校,每年人均24学分;待合格学校根据指导意见整改合格后方可获得学分,否则不给分。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年度考核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教育局和学校要要建立校本研修组织架构和领导小组,健全各级校本研修职能部门的管理与工作组织,加强校本研修项目制管理与实施。 (二)制度保障。要建立和完善校本研修组织实施,学校要制订校本研修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并将校本研修纳入教师年终绩效考核,县教育局要依据实施意见,建立督查机制,并将校本研修纳入学校年度考核、校长绩效考核。 (三)业务保障。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研训员常态化、持续性深入学校学校负担专业指导,促进校本研修项目制的相关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四)经费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校本研修年度项目,做好年度经费预算,在培训经费中切块列支,确保经费足额投入。 五、其他说明 (一)校本研修项目制倡导学校研修活动围绕研修项目主题开展,体现研训一体。 (二)校本研修项目考核优秀作为校本研修先进集体申报条件之一,校本研修优秀项目优先推荐参加校本研修精品项目(课程)评比。 (三)校本研修项目申报审核结果和中期实施过程情况纳入年度上学期期末校本研修工作考核内容。项目亮点现场展示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师训工作业绩考核。 (四)本方案,2025年2月起实施。 附件: 1. 永嘉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项目申报书 2. 永嘉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项目方案审核表 3. 永嘉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项目制考核量化表 4. 永嘉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项目选题指南 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2月25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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