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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以及县委十四届历次全会、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聚焦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进依法审计与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高质量审计护航永嘉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现将永嘉县审计局推进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石。 1.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法治意识。全面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确保审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把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带头人,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审计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 2.健全审计业务管理制度建设,促进依法履职。深化审计质量管控,出台《“审计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细则》《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工作办法》《审计项目全流程用时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细化审计业务管理过程管控要求,进一步促进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3.不断强化法治能力建设。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党课宣讲、审计干部“夜学·月论坛”、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视频培训班等形式,加强法治培训,引导审计人员自觉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审计队伍,促进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再上新台阶。同时,还加强对审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廉洁从审。 (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024年,我局共完成审计项目12个,查出违规金额1.4亿元,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23亿元,移送问题线索42件,推动健全完善制度32项。上报报告和信息专报45篇,获县领导批示28篇次。 1.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县建设。紧扣重大项目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审计,推动财政资金提效、重大项目提速。如开展重大交通枢纽工程建设专项审计调查,促进出台《永嘉县重大项目建设督导机制》,助推重大项目建设提质增效。 2.聚焦财政规范管理,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聚焦预算绩效管理、政府“过紧日子”等要求,开展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等审计,努力为党委政府管好“钱袋子”。如开展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乡镇财政收支审计,促进盘活闲置资产,增强财政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3.聚焦民生保障落实,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围绕社会热点、政策堵点、民生难点安排涉农资金、垃圾治理、公立医院改革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等专项审计调查,推动各项民生政策有效落实,有效推动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切实助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4.聚焦领导干部规范履职,促进权力有序运行。全年共完成5个单位8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关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重大经济决策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等方面内容。如通过揭示编外用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促进多部门联合开展全县编外用工情况排查清退工作,规范编外人员管理。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2.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对重大行政决策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之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等在规范审计行政行为、维护审计权威、防范审计风险方面的作用。 (四)深化协同监督形成合力。 1.深化“纪检巡察+审计”协同监督。持续推进与纪检监察机关在线索来源共享、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共同协助查处问题、有效促进整改等方面加大协同力度,增强监督效能。2024年共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问题线索29件,全年办结35件,处理处分45人;11次提供县纪委、巡办有关审计情况资料31份。 2.深化“人大+审计”协同监督。联合县人大财经委制定《关于建立永嘉县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切实提升人大财经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质效,并联合开展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3.深化“检察+审计”协同监督。联合县检察院修订《关于建立永嘉县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与审计监督工作的协作配合,有效整合法律监督和审计监督资源,促进依法行政,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24年向县检察院共享涉企保证金清退方面的线索。 4.深化“审计+税务”协同监督。联合县税务部门出台《关于建立永嘉县审计与税务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推进审计与税务部门在需求共助、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队伍共建等方面开展协同。2024年向税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件,促进补缴税费及滞纳金合计210.48万元。 (五)认真履行审计普法职责。 1.持续推进宪法、民法典及党内法规等宣传活动。通过座谈会、文化礼堂等阵地,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法治建设。联合温州市审计局开展“12·4”宪法日活动,向群众分发《宪法30问》宣传册,讲解宪法知识,推进宪法入心、守法于行。 2.持续开展审计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活动。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审计进点会议、反馈会议等会议及业务培训中,宣传新修订《审计法》《浙江省审计条例》《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审计专业法规。结合12个审计项目实施,向涉及的被审计单位与会人员开展普法20余次。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高审计执法能力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是依法审计能力还不够强。审计理念、思路、方法的创新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有不少差距,当前审计工作主要集中在财务审计、合规性审计方面,对于绩效审计和风险审计相对较少,限制了审计的广度和深度。 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审计人员侧重于技术操作和业务处理,缺乏从法律角度深入分析和判断的经验和能力,以致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一些问题。 主要原因:一是相比新时代审计事业发展对审计干部提出的要求,审计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政策法规的研究和把握不够充分,难以发现审计实务中较为隐蔽以及隐形变异的问题。二是随着信息化深入运用,大量的数据向省级集中,基层审计机关采集被审计单位业务数据困难重重,影响审计新技术、新方法的有效广泛运用,限制了审计发现问题的能力。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年,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照有关要求,在审计执法中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加强对法治建设和依法审计工作的领导,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及时研究有关重要问题,做到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程序;审计项目严格执行集体决策机制,审计报告经审计业务会议讨论审定,重要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经集体讨论确定。 (二)深入践行学法守法用法要求。一是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全年组织专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4次,提高领导班子的法律素质、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能力。二是以身作则带领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与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浙里干部网络学堂等法治专题学习,参加审计业务培训班,完善知识结构,结合法治思想与审计业务,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参加领导干部庭审旁听,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三)强化审计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大力推进审计队伍法治建设,以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审计中要求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依法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聘请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始终坚持依法审计,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中的重要作用,奋力谱写新时代永嘉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一)坚持政治统领,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领会党对审计工作的顶层谋划和战略部署,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做到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审什么。持续细化做实党领导审计工作体系,把党授予的政治责任扛起来,把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好。 (二)坚持项目为王,构建以项目为中心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深审计项目为王理念,围绕需求做项目、围绕项目配资源,统筹安排全局资源力量,聚焦高质量发展、稳增长防风险、推动兜牢民生底线、权力规范运行等重点板块,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精心谋划好审计项目。 (三)坚持质量为要,推动依法审计质量整体提升。巩固“审计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成效,强化业务规范,完善审计业务管理制度,向流程管控要质量、向成果管理要质量、向审计整改要质量、向督查评估要质量。进一步强化科技强审理念,推动大数据分析常态化运用,提升审计穿透力和覆盖面。 (四)坚持队伍为本,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持续实施法治教育培训,强化法治实践锻炼,提高审计队伍的法律素养,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实际应用能力。坚持客观如实反映审计发现问题,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精准容错纠错,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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