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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及建议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5-01-06——2025-01-15

发布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状态:已结束

意见征集公告 草案全文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采纳情况反馈 决策正式文本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温政发〔2021〕27号)要求,本机关结合我局实际对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者宣布失效、废止。另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排阻清障”,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规范性文件,部署开展涉营商环境制度规定、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等两项专项清理工作要求,本机关对2023年12月31日前以本单位名义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向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或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月15日前反馈至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徐倩倩;

联系电话:0577-57678216;

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公共文化活动中心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6日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各卫生健康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温政发〔2021〕27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明电〔2023〕3号)要求,本机关对2023年12月31日前本机关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继续有效的34件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后继续有效的1件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的1件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除上述继续有效的、修改后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2023年12月31日前本机关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后继续有效的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6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印发《永嘉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人口计生〔2006〕15号

2

关于印发《永嘉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的通知》的通知

永人口计生〔2006〕16号

3

关于印发《永嘉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享受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的通知》的通知

永人口计生〔2007〕35号

4

关于印发《永嘉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人口计生〔2007〕36号

5

关于对全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补充解释的通知

永人口计生〔2007〕39号

6

关于永嘉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通知

永人口计生〔2008〕21号

7

关于印发《永嘉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人口计生〔2008〕22号

8

关于统一开始使用居民死亡证明书的通告

永卫〔2009〕15号

9

关于统一使用居民死亡证明书的补充通告

永卫〔2009〕61号

10

关于印发《永嘉县贯彻<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农转城”人员生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永人口计生领〔2009〕48号

11

永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永嘉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村规民约指导意见》的通知

永人口计生领〔2009〕72号

12

永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将符合规定的城镇居民中未纳入社保的对象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的通知

永人口计生领〔2012〕5号

13

永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在全县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中落实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永人口计生领〔2012〕8号

14

永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永嘉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

永人口计生〔2012〕35号

15

永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永嘉县“农转城”人员生育政策适用范围的解释》的通知

永人口计生〔2012〕61号

16

永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4部门关于调整全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的通知

永人口计生〔2014〕36号

17

关于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项目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永卫发〔2016〕63号

18

关于印发《永嘉县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验收(校验)基本标准》和《永嘉县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验收(校验)评分标准》的通知

永卫发〔2016〕108号

19

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永嘉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通知

永卫发〔2016〕189号

20

关于进一步加强处方管理的通知

永卫发〔2018〕39号

21

关于印发永嘉县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通知

永卫发〔2018〕117号

22

关于修订永嘉县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永卫发〔2018〕201号

23

关于调整《永嘉县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卫发〔2019〕23号

24

关于印发《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柔性引进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

永卫发〔2019〕47号

25

关于印发《永嘉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双向转诊管理办法》的通知

永卫发〔2019〕84号

26

关于印发《永嘉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医用耗材器械一体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永卫发〔2019〕92号

27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永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嘉县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卫发〔2020〕54号

28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永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嘉县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卫发〔2021〕16号

29

关于印发永嘉县医学新技术新项目奖评审办法的通知

永卫发〔2021〕93号

30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永嘉县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卫发〔2022〕10号

31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永卫发〔2022〕43号

32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永卫发〔2023〕75号

33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永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永卫发〔2023〕99号

34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永嘉县扶持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永卫发〔2024〕59号

附件2

修改后继续有效的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修改内容

1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永嘉县卫生行政处罚工作规程》的通知

永卫发〔2023〕50号

1.“永嘉县卫生监督所”修改为“永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永嘉县卫生监督所)”

2.“县卫健局疾控监督与职业健康科”修改为“县卫健局疾病预防控制监督科(卫生应急科)”

3.“县卫健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修改为“县卫健局法规科”

4.“第七条  生监督所……”修改为“第七条  卫生监督所……”

5.“卫生监督所法制稽查科”修改为“卫生监督所法制稽查科(纪检室)

6.“第二十三条  生执法人员……”修改为“第二十三条  卫生执法人员……”

附件3

废止的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备注

1

关于印发《永嘉县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办法》的通知

永卫发〔2017〕274号

该文件存在妨碍市场准入情形,因此该文件废止。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温政发〔2021〕27号)要求,本机关结合我局实际对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者宣布失效、废止。另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排阻清障”,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规范性文件,部署开展涉营商环境制度规定、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等两项专项清理工作要求,本机关对2023年12月31日前以本单位名义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主要内容框架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主要分为正文主体、附件两部分。正文主体主要说明文件制定背景、依据,及清理结果。附件部分包括继续有效的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后继续有效的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的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其他事项

本征求意见稿经公开征求意见后,将以行政规范性文件流程印发实施。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5日在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在门户网站上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17日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