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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片区、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市教科院《关于举行2025年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活动的通知》(温教科规办〔2025〕3号)的精神,促进教师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优秀成果,推进中小学课堂教与学方式变革和学科核心素养培育,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举行2025年永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参评对象: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科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教育技术中心、招考机构、教育基建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教育工作者均可参评。 (二)内容范围:德育、课程建设、学科教学、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管理、评价与质量监测、教师教育、教育技术、教育装备、教育基建等。 (三)已在县级及以上单位(刊物)获奖或发表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评奖。第一作者同一年度限报二篇(二篇须不同类别,类别参见下文“论文分类编号”),同一论文限报一个类别。已参加2024年“微调研”报告评审的文章不得重复参加论文评审。 二、论文要求 (一)论文内容要坚持立德树人,聚焦“三新”(新课标、新评价、新高考)、课程与教学改革、学生核心素养培育、“双减”政策落实、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核心工作。论文表述要求主题突出、观点明确、言之有据、论之有理,语言要简洁、文体要规范。 (二)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并要包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超过7000字,或以课题结题报告等形式撰写的文章,不予评奖。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观点要尊重他人著作权,直接引用他人观点、论点用双引号(“……”)表示,在脚注或尾注中注明作者、文章题目、刊号名称期号、书名、页码等信息;非直接引用的,在脚注或尾注中的相关信息前加“参见”。“参考文献”内容与本文实际参考要一致。 (三)送审论文请正确选择“论文类别编号”(参照下文表格)。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 (四)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及使用AI生成论文,文责由作者自负。县论文评审委员会将对送审论文作相似度检测,相似度单篇比≥20%或复制比≥30%即定为抄袭(将取消该篇论文的参赛资格)。若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两年内不准参加县级论文评审,并通报相关部门及学校。 三、评审组织 (一)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成立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组织评选工作。评委会由各学科专家组成。 (二)论文分类编号
(三)送交材料与程序 本次论文在永嘉县教科研评比平台进行网络评审(网址http://yjjky.leawe.com)。 文档采用word格式,具体上传操作见附件(永嘉县教科研评比平台教师操作指南)。 平台上传时间:2月20日至2月26日。 (四)论文评审 经县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后,获奖论文由教师发展中心颁发证书,并择优推荐送市评审。本次论文评比结果将作为2025年省市评选参评推荐的依据。2025年下半年不再举行县级同类论文的评比。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67022012 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1月19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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