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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74/2024-311861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9-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进一步引导和支持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加大教育扶贫力度,根据《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和《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浙财农〔2022〕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低收入农户家庭。

二、扶持条件

扶持对象享受扶持政策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低收入农户家庭

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二)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

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三、扶持期限与补助标准

(一)扶持期限

符合条件的对象第一次得到“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后,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无论其家庭是否退出,低收入农户家庭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职教育期间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扶持政策。

(二)补助标准

“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

四、扶持程序

(一)新生入学或首次申请

1、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申报,填写《永嘉县“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1),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确认,凭户口簿(复印父亲或母亲页和学生页复印件)、父亲(母亲)和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学籍信息[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提供就读学校录取通知书和学生证上每学年注册信息复印件或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上的学籍报告;高等职业教育阶段(不含函授教育)提供学信网上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或就读学校录取通知书和学生证上每学年注册信息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乡镇(街道)做好申报对象的审核工作,汇总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局对县乡村振兴局移交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由县乡村振兴局统一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的,下达补助资金并通过“一键达”系统直补到户。

(二)在校继读

低收入农户第二次申请“雨露计划”助学补助(中等职业教育院校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按新生入学程序申报)只需将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提供就读学校录取通知书和学生证上每学年注册信息复印件或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上的学籍报告;高等职业教育阶段(不含函授教育)提供学信网上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或就读学校录取通知书和学生证上每学年注册信息复印件,送至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审核汇总报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局对县乡村振兴局移交的名单进行审核,县乡村振兴局统一公示后,下达补助资金并通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平台实行“一卡通”直补到户。

(三)在永嘉县就读中等职业教育院校(永嘉县职业中学、永嘉县第二职业学校、永嘉县职业教育中心)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免申即享,其在籍在读信息或证明材料由县教育局统一调度查询,无需学生提供。县乡村振兴局根据在籍在读名单审核确认后,直补到户。

五、时间安排

(一)“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每学年申请一次。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9月25日之前由各乡镇(街道)统一汇总上报。因学校未开学、注册等原因,在申报时间内无法提交材料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可纳入下一学年补报。

(二)针对往年应享未享的低收入农户家庭,时间自2021年秋季入学到2024年春季入学的对象,可参照申报要求补报(2021年秋季为在校继读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起算时间以认定低收入农户当年秋季为准)

六、工作要点

县乡村振兴局指导乡镇(街道)全面排查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情况。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做好公示公告。县教育局做好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就读学校是否属于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审核,提供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在永嘉县域内就读中等职业教育院校的在籍在读信息或证明材料报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一户一策一干部”的要求积极动员村干部、驻村干部、结对干部,比对历年享受补助等信息主动加强人员筛查,入户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开展申报,指导低收入农户规范填写申请表,确保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户。

相关材料报送的同时将附件2以excel格式发送至浙政钉。

附件:1.永嘉县“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

2.永嘉县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汇总表

永嘉县乡村振兴局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教育局 

2024年9月4日

附件1

                    永嘉县“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

父(母)姓名

身份证号

子(女)姓名

身份证号

就读院校

就读专业

入学时间

联系方式

村委会确认意见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查阅浙江省扶贫数字化管理系统该学生系永嘉县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县教育局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学生就读学校属于□中□高等职业教育院校)。

县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县乡村振兴局审核意见

县乡村振兴局(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父(母)及子女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附件2

永嘉县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办事处)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乡镇   (街道)

行政村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父(母)姓名

身份证号

是否享受过“雨露计划”补助

就读学校

专业

入学时间(年月)

联系方式

补助学年

备注

1

2

3

4

5

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

补助学年:补报的请根据补助对象实际情况填写2021-2022、2022-2023、2023-2024;今年申报请填写2024-2025,2024-2025学年指的是2024秋季入学和2023年春季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