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浙江省经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经信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制发了《浙江省经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试行)》。现予以转发。本裁量基准清单将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裁量基准变化情况予以动态调整、公示。
联系方式:县经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67223651。
永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4日
经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