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郑庆多)
c
永嘉县
2024
第
603
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1)3000047
郑庆多
宅基地使用权
330324106205JC00004W00000000
碧莲镇地凑村
2011-07-27,系老屋拆建,只登记确权,不发证书
公告单位: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