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金连敏)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永嘉县
2024
第
600
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2021627
金连敏
330324004205JC00477F00010001
瓯北镇珠岙村兴盛路113号
公告单位: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