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王贤仕)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永嘉县
2024
第
593
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8003855
王贤仕
330324109213JC00082F00010001
枫林镇兆潭村兆安路3号
公告单位: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