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信息公开元数据
|
||||||||||||||||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结合,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动力。依据《关于市派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帮扶项目相关规定的通知》(永农〔2021〕34号)规定,桥头镇林福村、鹤盛镇上日川村等5个项目已完成建设,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验收、审价、公示无异议,经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班子研究决定,现对该5个项目予以安排市级补助资金共计49.8798万元。(具体见附件) 请相关乡镇(街道)加强补助资金的监督使用。 附件:2024年度第一批市派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帮扶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 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市派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帮扶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docx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9月23日 |
||||||||||||||||